父母团聚移民 Parents Sponsorship
魁北克省的单独要求:如果担保人居住在魁北克省,那么审理担保资格的权限不在联邦而在魁省,请忽略下面的收入表格,并联系我们评估关于魁北克省的单独要求。
最低收入要求:根据家庭人数,需要担保人在申请前2-4年,包括移民审理过程中每一年的收入都达到LICO的1.3倍。只要配偶愿意共同签名,那么收入可以合并计算。
对于2017年1月的申请人来说,要求在申请的时候就递交2013-2015的报税记录。2016年的收入依然要满足,但因为递交的时候还没有官方的NOA,所以暂时不用提供。根据目前的审理进度,申请人至少在2017、2018年依然要满足收入要求,每年的收入要求比上一年会增加1-2%左右。
保守起见,申请人如果递交明年1月的父母团聚移民,需要在2013-2019年期间满足收入要求。
人数 | 2016年收入要求 | 2015年收入要求 | 2014年收入要求 | 2013年收入要求 |
2人 | $39,372 | $38,618 | $38,272 | $37,708 |
3人 | $48,405 | $47,476 | $47,051 | $46,354 |
4人 | $58,768 | $57,642 | $57,125 | $56,280 |
5人 | $66,654 | $65,377 | $64,791 | $63,833 |
6人 | $75,174 | $73,734 | $73,072 | $71,991 |
7人 | $83,696 | $82,092 | $81,355 | $80,153 |
多于7人每人加 | $8,522 | $8,358 | $8,271 | $8,148 |
争议:有两个问题目前是存在争议的,但是尚没有相关判例对这些问题进行解释,所以我们可以接受这样的申请,并愿意在拒签的情形下上诉。
1) 有一种观点认为2013年的收入不需要满足要求,因为移民法只要求在递交之前3个财年(Fiscal Year)的收入达到要求,如果有客户2014-2016均能满足要求,且不愿意再等一年递交,可以先行尝试,
2) 申请时家庭人数变化的情形应该如何算?如2015年新出生了一个小孩,那2013-2014年的收入是否也要计算这个小孩?虽然法律没有解释,但我们认为合理的方式应该是在小孩出生后再计算这个人数。同理对于亲人去世、离婚等情况,家庭人数应该相应减去。
审理时间:
目前认为平均的审理时间在2-4年左右,这比之前5-7年的时间已经大幅减少,移民部目前也在致力于清理积压,预计未来的审理时间会更加缩短。